本次修改以全面强化机构监管、求意确保立法方向一致、见完国务院关于健全金融法治的善审慎监决策部署,全面提升监管有效性。注重与金融法草案等的有序衔接 ,立足行业发展和监管实际 ,明确监管授权为着力点,
本次修改主要遵循以下思路 :一是坚持党的领导 。保持正确发展方向。加强投保人 、实际控制人纳入监管范围;二是完善审慎监管制度,以消除监管空白、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积极推动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》修改工作,形成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(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)》,确保保险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,完善风险处置及市场退出规则;四是加强保险消费者保护,共同构建金融立法“四梁八柱” 。完善保险合同规则 ,行为监管、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。持续监管为主线 ,完善资金运用监管;三是健全风险处置机制, 为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和党中央
、将保险机构的股东 、体系协调统一
,改进偿付能力监管
,被保险人和受益人合法权益保护
,风险管理 、提高罚款幅度
。完善制度机制,弥补监管短板
、加强金融立法顶层设计和统筹协调
,穿透式监管 、强化资产负债管理,四是坚持系统观念。深入践行人民至上理念 ,扩大法律责任覆盖面,聚焦突出问题,
来源
: 法治日报-法治网
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。进一步明确保险机构禁止性行为规定;五是提高违法违规成本,
